一、計畫目的
教育部為培育師資生、實習學生成為具國際視野之未來教師,特辦此計畫補助師資生、實習學生至至國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學習新知及提升其至國外學校任教之意願勵實踐國際史懷哲關懷弱勢、專業服務之精神,以發揮教育大愛,並促進師資培育之大學與國外學校教育交流。
二、計畫徵件類型
三、計畫主持人申請資格
- 計畫主持人應具備下列至少一項之經驗(共同主持人如擔任陪同教師,應具備資格同下):
- 曾被聘為教育實習指導教師至少6個月。
- 具教材教法或教學實習授課經驗。
- 具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國內外史懷哲服務之計畫執行經驗。
- 具備中等學校師資類科之教學經驗。
- 須推薦師資生至少5人參與,至多12名。
- 同一計畫主持人每年申請案數以2件為限。
※本計畫僅能由師資培育大學具教育實習指導經驗教師提出申請,學生不能單獨提出申請計畫補助。
四、校內相關作業期程
- 115年5月18日(一)14:00:參加教育部線上徵件說明會(本中心已派員參加,本校已取得旨揭計畫申請資格)
- 115年7月22日(三)17:00:校內收件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 11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召開計畫評選會議,評選結果簽請校長同意
- 115年8月上旬至8月中旬:發函寄送至教育部有教無界專案辦公室
- 115年8月17日(一):教育部收件截止
五、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且符合第三點申請資格之師長,敬請於 115年7月22日(三)17:00前 將計畫申請書及附件電子檔(含PDF檔及Word檔)email寄至本中心實習組信箱(pw2k@nccu.edu.tw)。如檔案大小超過寄件限制,請於信件中提供雲端連結並確認開啟檢視權限。
- 計畫申請書(必檢附)
- 經費申請表及詳細經費規劃表(必檢附)
- 薦送學校聲明書(必檢附,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共同填寫一份並親自簽名)
- 計畫申請勾稽表(必檢附,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共同填寫一份並親自簽名)
-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必檢附,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各填一份)
- 合作契約書(視申請時雙方洽談情況檢附)
六、承辦單位
- 師資培育中心實習組 陳先生
- 聯絡電話:(02)2939-3091#60015
- 聯絡信箱:pw2k@nccu.edu.tw
七、參考資源
-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558
- 國立政治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要點:https://ite.nccu.edu.tw/PageDoc/Detail?fid=7770&id=6887
- 115年度線上徵件說明會手冊、簡報及相關附件:https://moebt.nptu.edu.tw/p/406-1040-194999,r11.php?Lang=zh-tw
- 各校教師執行計畫經驗分享影片:https://moebt.nptu.edu.tw/p/403-1040-4140-1.php?Lang=zh-tw